交易比特币课税 财部有办法

图/美联社

川普回锅让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也跟着再升温,财政部18日指出,除26家虚拟资产业者已登记税籍、申报营业税和营所税,个人比特币交易属于财产所得,依法应自行申报,如果投资人不老实,国税局也「有一些工具可用」。

由于虚拟货币课税议题引发立法关切,财政部也允诺,会在三个月内研议并拟具相关交易所得课税办法,送交财委会。

财政部指出,虚拟货币课税问题可分两部分,业者方面,已向金管会完成申报洗钱防制法遵声明的虚拟资产业者共26家,多数在台北市,已向台北市国局办理税籍登记,缴纳营业税和营所税。

至于个人的部分,赋税署署长宋秀玲表示,加密货币目前的定义不是货币,而是数位资产,相关交易依财产交易所得课税,理论上投资人应自行申报,但国税局目前有在查核,且有一些工具可运用,例如从其他资料来源查核。

目前投资人在台湾交易所虚拟货币出、入金,受到洗钱防制法规范,即如果出金逾新台币50万元,交易所就有义务向调查局申报;此外,金管会2021年就要求交易所应落实KYC实名制,有开户的人就会有相关资料。

相关人士指出,虚拟货币交易课税是出场后(即盈利汇到银行帐户)才算,缴税的情况则视是境内所得或境外所得而定。境内所得属财产交易所得,依个人综合所得税课税;境外所得则列入个人基本所得额(最低税负)计算。

财政部长庄翠云表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定义不是货币而是数位资产,交易一定会课征相关所得税,至于查核方式会再研议,三个月内提交相关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