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碳权交易上路在即 买卖碳权要课5%营业税
财政部说明,环境部委托台湾碳权交易所设置交易平台,供事业进行减量额度交易或拍卖,并由碳交所代环境部向减量额度买方事业收取手续费后,拨入温室气体管理基金。基于减量额度具权利性质,卖方事业(即供给减量额度的事业)依「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规定有偿或无偿移转减量额度,依「营业税法」第1条、第3条第2项及第4项规定,属在我国境内销售劳务,应依法开立统一发票并报缴营业税。
至于环境部提供交易平台供买方事业及卖方事业交易减量额度,依「温管办法」第11条规定向买方事业收取的手续费,财政部表示,经环境部认属特别公课,非属营业税课税范围,即不必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