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权交易12月22日上路 无使用年限

碳交所交易小百科

台湾碳交所将在22日上架首批国外碳权进行交易,目前已表明要购买的企业横跨科技、金融、传产业,已逾20家。据了解,中钢与多家公股金控已表态采购。对于外传购入的碳权,要在一定期限用完,碳交所表示,现制因为鼓励性质并无这项限制。惟工商团体呼吁碳交所因应产业特性,给予差别订价,让低碳排中小企业、服务业享有较优惠价格。

首波国外碳权为经过国际认证机构GS、Verra认证商品,分别来自越南、印度、莫三比克、乌干达、肯亚、厄利垂亚及智利,数量为5至10个,对于开发案场多在低度开发国家及开发中国家,碳交易所总经理田建中表示,主要因应联合国碳交易机制,希望低度开发国家及开发中国家相互帮助,碳权交易才更具外加性效益。

田建中指出,由于环境部相关子法尚未上路,首波国外碳权以提供企业因应供应链需求,用于碳中和为主,未来法规建罝完成,经环境部核准的国内碳权与部分国外碳权便可抵充碳费。首波交易采邀请预约开户,碳交所自11月下旬以来陆续跟各产业具代表性公司接洽,超过20家表达有意愿。据了解,目前已有多家公股金控已在内部签核,将加入首波交易。金控高层指出,净零减碳为全球趋势,早点加入更具价值。

工总认为,碳权要可抵销排碳量,获得欧盟CBAM(碳边境调整机制)等认可,让企业购买碳权才有意义。商总主席赖正镒则指出,目前每吨5美元至15美元价格太高,建议依不同产业特性,进行差别订价,如台积电或部分碳排大户,适用较高价位,部分低碳排的中小企业与服务业可适用较便宜价格。

碳交所主管表示,目前价格依成本不同,大约落在每吨5美元至15美元间,企业可依需求采购。他指出,高价碳权,往往在17项联合国永续发展目标(SDGs)中可同时符合3项以上指标,有利业者提高永续评比,符合供应链要求,有一定需求者。

台北大学自然资源与环境管理研究所教授李坚明11日参加「看绿色金融与半导体供应链的发展」论坛时主张,在台湾企业未来的减碳路径上,不应只是购买国外碳权,更要成为碳权的供给者,如与国际独立碳权机构合作,到印尼或非洲等地,投资减碳设备或大规模造林,成为国际减碳行动的一份子,使碳交所交易更为活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