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过「都市更新条例」修法 棒子萝卜并用处理近600案高危宅

政院通过修法处理高危宅(政院提供)

内政部次长花敬群表示,这次修法棒子萝卜并重,包括前面用强制拆除手段后头用提高容积奖励到1.3倍,提高诱因也增加强制力目的是希望尽快处理约300至600案属于极度危险的海砂屋或高楼层的集合住宅

花敬群并说,在全部300到600案中,政府已具体掌握200多案,包括110栋属高楼层危险集合住宅、以及134案的海砂屋。而政院今天通过「都市更新条例」第57条、第61条、第65条修正草案,主要是对于都更案内危险建筑物,在已取得住户多数共识,并有完善安置配套的前提下,可免除地方政府代为拆除的协调程序。另也提高容积奖励诱因,最高可达原容积1.3倍,希望双管齐下,协助民间加速重建,让国人住得安心。

他表示,57条的修正,在于强制拆除,61条及65条则是提高奖励,棒子萝卜并重,目的是希望尽快处理约300至600案属于极度危险的海砂屋或高楼层的集合住宅。

花敬群也表示,全台到今年4月前,共完成耐震初评12000笔案子,但因所有高楼层危险住宅还有3万多案,等于还有2/3未完成耐震初评, 不过,今年底会完成全国36000笔快筛,凡是疑似有危险的都会补助进行耐震初评,届时就能掌握大概可能符合高楼层危险集合住宅标准

内政部解释,36000笔快筛,是指在1999年12月修法前的6层楼中高层建筑物约有3万6200余件,这些建筑物兴建时因耐震设计标准较低,恐有耐震能力不足而危害公共安全之疑虑,但由于户数较多,整合更为不易,加上奖励不足,实务推动改建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