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爬墙进前女友住处阳台 桥院判拘役20日

高雄王姓男子学电影《蜘蛛人》的方式,攀爬外墙进入已婚前女友2楼的卧室外阳台,引发警报器。王男到案后否认犯行,桥头地院(见图)审理后依侵入住宅罪,处王男拘役20天,可易科罚金。(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王姓男子为了见已婚的陈姓前女友,竟然于2022年8月19日深夜学电影《蜘蛛人》的方式,攀爬外墙进入2楼的卧室外阳台,引发警报器。王男到案后否认犯行,桥头地院审理后依侵入住宅罪,处王男拘役20天,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陈女的丈夫朱男得知后报警,王男到案后否认侵入住宅,他辩称,如果自己有侵入住宅的意图,为何要进入陈女的住家后看到陈女提醒就马上离开,他去时都是趁朱男不在家的时刻,陈女叫他去家里过夜,自己去过十几次。仁武警方讯后移送桥头地检署,桥检起诉。

陈女表示,王男用爬墙方式来到房间阳台,此举吓到她了,她挥手示意要王男离开。之后陈女透过LINE讯息告知王男其侵入民宅,她没有同意王男透过这方式找她。陈女也说,不记得有约过王男到家里过夜。

桥头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王男在没有得到陈女、朱男的同意下,擅自侵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住宅不受任何人侵入的权利,也危害他人的住居安宁与隐私,且王男犯后态度不佳,尚未与陈女、朱男达成和解,因此依侵入住宅罪,处王男拘役20天,可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