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院長與護理師值班室嘿咻產子 法院判賠180萬

桃园一名徐姓男子2016年在某医院任职院长期间,与已婚的钱姓护理师发生不伦并产下一子,导致对方夫妻失和离婚,遭对方林姓前夫求偿200万元,但他辩称自己妻子所受伤害比林男更深,主张求偿不合理,结果说法未被采信,今被桃园地院判赔林男180万元。可上诉。

据悉,徐男2016年6、7月在桃园某医院担任专科医师和院长,期间曾与同科钱姓护理师利用值夜班机会,在值班室内发生性关系,钱女因此怀孕,2018年12月产下一子,自此惹出不少官司,后来也离开医院,自行开业。

钱女为徐男产子后,夫妻感情失和离婚,也被徐男元配指控侵害配偶权,遭求偿120万元,最后一审被判赔80万元,上诉二审驳回确定;后来,林男也对徐男提告侵害配偶权。

林男兴讼主张,钱女是2021年3月以压力大为由向他提离婚,双方于2021年3月19日办完离婚手续,她才说出被迫与徐男交往及发生性关系的经过,后来自己因为钱、徐2人的婚外情饱受精神打击,求助身心科后,被诊断患有忧郁症,须持续治疗才能维持正常作息。徐男侵害破坏了他的家庭圆满,害他饱受精神上的痛苦,因此求偿200万元。

法庭上,徐男承认知道钱女已婚,2人有交往并在医院值班室发生性关系,但无利用职权胁迫诱骗情事,而且200万元赔偿金也过高。徐男说,自己的行为也造成妻子受伤,而且妻子受伤程度远比林男深,不宜以妻子向钱女求偿的价金作为本案赔偿金的衡量依据。

法院调查,徐男与钱女多次性关系并产下一子是事实,足认徐男侵害林男配偶权情节严重,由于其主张200万元赔偿金过高,因此审酌其亲权期间担任院长月薪约40万元至50万元,自行开业后月收入也有40万元等情,判他须赔偿180万元。

桃园一名徐姓男子2016年在某医院任职院长期间,与已婚的钱姓护理师发生不伦并产下一子,今被桃园地院判赔钱女的林姓前夫180万元。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