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前縱火行凶 被害家屬求判死

云林黄姓男子(右)因协调债务等细故纠纷,在警局大门前泼汽油烧死杜姓友人。 记者曾健祐/摄影

黄男(卅岁)去年七月在云林原要载母亲就医,临时被杜男叫到台中谈判、协调债务,他不满被当成「细汉」,认为杜挑拨他兄弟感情,当天到台中市第四警分局大门口前赴约,一下车就朝杜泼八点五公升汽油引燃,害杜严重烧烫伤惨死,被依杀人罪嫌起诉。

法官开庭询问黄男预先买汽油、纵火行凶动机究竟为何,黄买油是担心遭埋伏,在案发前彼此无宿怨、也没有任何仇隙。和杜男有债务纠纷,且因黄会去他弟弟那边刺青,怀疑杜男挑拨他们兄弟感情,案发当天曾在电话中争吵。

台中地院国民法庭前天开庭,杜男姊姊泪洒法庭,并转达母亲写的信,信中开头说「这天我成了残忍的母亲,因为签下儿子放弃急救同意书」,原想当个快乐的阿嬷,却面临白发人送黑发人之恸。

杜姊质问黄男,「你在警察局门口杀人,到底有多无视法律、泯灭人性」、「至今到底有无悔意?」她当庭向国民法官表达希望判黄男死刑。

公诉检察官张凯杰提示杜男受伤照片,他抱头赤裸坐在地上,皮肤被烧到犹如披挂身上垂落的一张破布,痛斥黄男行为残虐,还在警局前纵火,目无法纪到极点,鉴定认为黄有反社会、边缘性人格,欠缺减刑因子,建请法院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黄男辩护人说,黄男因冲动犯下大错,其自始至终认罪,曾向被害家属提出赔偿廿万元但未被接受,并非毫无悔意,以司法院量刑趋势建议系统,主张判十三年六月。

黄男犯后被羁押但未禁见,家属至今未收到他一句道歉,前天辩论终结后,他提出手写信,表示自己冲动酿社会恐慌、对不起家属,目前虽无能力赔偿,但向菩萨发愿吃素、念经,以免家属更伤心;审判长高增泓谕知全案十一月四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