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轮胎行纵火害8死!逆子一审判死 家属悲泣:换不回女儿

烧死8口的逆子陈彦翔28日上午遭新竹地院宣判死刑、褫夺公权终身。(邱立雅摄)

新竹市东大路轮胎行今年6月15日发生8死纵火案,新竹地检署在8月11日认定纵火的陈家幺子陈彦翔,只因洗碗家务事与父母发生争执,为发泄不满情绪,就泼洒汽油,并点燃引起浓烟大火爆炸,断绝2楼家人逃生机会,犯罪手法残酷、泯灭天良、毫无人性,视人命如草芥,造成8人死亡的严重结果,且无教化可能,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杀人等罪起诉陈彦翔,并建请法院判处死刑。新竹地院一审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陈家两名媳妇的家人听到判决当庭痛哭。

命丧火窟的林姓长媳母亲得知陈彦翔1审遭判死刑,当场痛哭。(邱立雅摄)

陈家长媳的妈妈听到判决后当庭大哭,「我女儿没了,我女儿很孝顺,再多钱换不回我女儿」。而次媳的姐姐们频频拭泪,担心陈彦翔继续上诉,哭着说「明天中秋节好冷清,一下少了四个人」。

起诉书指出,陈彦翔因在外欠债、经济状况不佳,平时常与父母起争执,6月15日晚间又因洗碗等家务事与父母发生口角冲突,他愤而外出买了20公升汽油,分装在4桶宝特瓶,返家后与父亲发生激烈争吵,就在住家1楼各处,包括顶高机工作区、门口旁机车及地板等处泼洒汽油。

家人见状,赶紧拨打110报案,但陈彦翔仍未收手,还用打火机引燃卫生纸往汽油泼洒处投掷,瞬间引燃火势并发出爆炸声响,因火势迅速延烧,人在1楼的陈彦翔妻子及母亲赶紧冲上楼抢救幼子。

但火势酿成大量浓烟与猛烈火势,当场将陈彦翔母亲、妹妹、妻儿等人呛晕,随后遭烈火烧灼死亡,8人遗体也因高温烧融2楼卧室地板及1楼钢梁、天花板,全数坠落至1楼,仅人在1楼的陈彦翔及父亲幸免于难。警方获报赶抵后,闻到陈彦翔身上散发汽油味,当场依放火罪准现行犯逮捕。

检察官认为,陈彦翔涉犯放火烧毁住宅、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杀人和杀人未遂等重罪,其想要以纵火行为致屋内家人于死地的直接故意,非常明显,危害公安及社会秩序既深且巨,已达两公约所称情节最重大的犯罪。

且陈彦翔行凶动机、手段令人发指,所为人神共愤,罪无可逭,恶性深重难改,已无教化可能,如不与社会永久隔离,未量处死刑,显为轻纵,不但不足以还被害人公道,也不足以抚慰被害人失亲之痛,为维护社会秩序及确保民众生命安全,请求法院判处死刑,以昭炯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