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轮胎行8死灭亲悲剧 纵火逆子「泯灭天良」遭求处死刑

涉嫌纵火的小儿子。(资料照片/戴志扬翻摄)

6月中新竹市轮胎行遭陈姓业者小儿子纵火酿8死悲剧,新竹地检署侦查终结,认定陈男只因家务事与父母发生争执,为发泄不满情绪,竟将汽油全数泼洒至1楼引起浓烟大火爆炸,断绝2楼家人逃生机会,属直接故意致家人于死地,犯罪手法残酷、泯灭天良,新竹地检认为陈男恶性深重难改,无教化可能,请求法院判处被告死刑。

轮胎行陈家小儿子陈彦翔6月15日晚间与同住父母因洗碗等家务事发生口角冲突,竟愤而外出购买20公升汽油,返家后又与父亲发生激烈争吵,陈彦翔遂将所购得汽油全数泼洒于1楼各处,家人见状赶紧拨打110报案,陈彦翔竟未能收手,还用打火机引燃卫生纸往汽油泼处投掷,瞬间引燃火势并发出爆炸声响。

因火势迅速延烧,人在1楼的母亲及太太两人赶紧冲上楼抢救其他家人,但火势造成的浓烟与猛烈火势,当场将母亲、太太、妹妹等人呛晕后遭烈火烧灼死亡,8人大体也因高温烧熔2楼卧室地板及1楼钢梁、天花板,全数坠落至1楼,仅有人在1楼的父亲及陈彦翔幸免于难。

警方获报抵达轮胎行后,因见闻陈彦翔身上散发汽油味且滞留现场及情绪失控,为警当场以放火罪准现行犯逮捕,上铐送至台大医院新竹分院急救。

新竹地检署当夜晚间便抵达火场展开专案会议,并就大体相验、厘清火灾发生原因、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等展开任务分工,检警持续积极搜集相关事证,7月13日陈彦翔出院,检察官于当日完成讯问,向新竹地方法院声请羁押获准。

新竹地检署侦查终结,认为陈彦翔已犯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杀人未遂等罪嫌,并认定陈彦翔属直接故意纵火致家人于死地,犯罪手法残酷、泯灭天良、毫无人性,视人命如草芥,已达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称情节最重大之犯罪,且陈彦翔恶性深重难改,已无教化之可能,向法院求处陈彦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