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酒駕致死 國民法官重判他有期徒刑7年2月

台北地院国民法官法庭。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男子李佳修无照酒驾撞死王姓单亲父亲,依酒驾致死罪起诉,成为台北地院第1件选任国民法官参审案,法院本周2天开庭、1天评议,今天宣判,合议庭依酒驾致人于死罪判李有期徒刑7年2月。可上诉。

法院上周海选6名国民法官、4名备位国民法官宣誓后参审,合议庭职业法官包括审判长林钰珍、法官洪宁雅、吴玟儒,莅庭检察官是高光萱、黄振城、杨舒雯,被害人家属委任律师游敏杰参与诉讼,李的辩护人选范玮峻。

检、辩正式开庭前交换证据,由于检察官认为李佳修在被捕后才认罪,辩方则主张李自首,是否自首关乎能否减刑,审判长列审案争点。

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员警林展弘证称,肇事现场李佳修一直说车子不是他开的;员警张敬证称,李与14岁曾姓少年同车,李满脸通红、袭警散发酒气,一开始就认为有80%机率车子是李开的。

王姓死者的母亲哭著作证,说儿子从小胆道闭锁,生前很注意生活饮食,努力活着却被撞死,不会原谅李;她说,李一直说是因为她儿子变换车道才煞车不及,「避重就轻又对我二度伤害」。

李佳修的母亲黄姓妇人说,李佳修念7年级时曾拾物不送招领被记警告,8年级下学期被记警告3次,9年级下学期先被记警告3次,又因翻墙记小过,她对儿子只用爱的教育,曾告诉儿子尽快考驾照,「小孩不是讲了就会听」。

李佳修说,除了这次酒驾以前没有酒驾纪录,酒驾肇事造成死者家庭破碎,「为何死的不是我,为何是他?」,他不逃避责任,希望出狱后有机会替死者上香。

检察官科刑辩论时说,李肇事后受伤,清醒时在台大医院作笔录时,还说不知肇事车辆上有谁,不能算自首,死者开的车在李车子的前方,一路没煞车,驾驶无疏失,建议判处李有期徒刑7年6月到9年。

2022年11月13日晚间,李佳修和友人在台北市忠孝东路4段夜店饮酒,翌日凌晨4时结束,李在台北市区酒驾狂飙,车行经行政院前忠孝东路地下道发生追撞,造成前车驾驶王姓男子翻车死亡,李酒测值每公升1.085毫克,案发后羁押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