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累犯撞死人 最重处无期徒刑

酒驾累犯致人于死民怨不断,不再容忍了!据悉,政院会明天(28日)将拍板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若是五年内再犯,因酒撞死人,最重拟处以无期徒刑。继周二(26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拍板三项重大改革,要求酒驾累犯强制加装酒精锁,及同车共责连坐条款外,行政院会28日将通过攸关提高酒驾刑罚的刑法修正草案。据了解,法务部送至行政院版本原本针对酒驾而致人于死的累犯,最重增订可判处死刑,但日前行政院政委罗秉成审查时,由于该条文引发学界法界等各方疑虑及争论,政务审查会推翻法务部版本,调整为酒驾累犯最重可判无期徒刑。法务部2月底提出刑法修正案,大幅提高酒驾刑度。酒驾致人于死,若是初犯 维持现行刑度处3至10年;而若致人重伤,初犯处1至7年;不过,这次新增,若酒驾五年内再犯,且致人于死,可处7年以上、最重无期徒刑;五年内再犯致人重伤,则加重判刑为5至12年。此外,若是单纯酒驾被抓到,初犯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年内二犯则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年内三犯则加重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有高层认为,如此规范有些复杂,今晚法务部仍和政院在协商中,将以明天上午在院会拍板的版本为主。知情人士说,社会对酒驾犯罪感到愤怒,但关于酒驾再犯最重判死刑引发学界和法界很大讨论,认为应该考虑量刑衡平原则,和联合国公政公约规定。政院之前召开审查会时,相关单位也对此有不同看法。知情人士说,杀人学理上有杀人故意或杀人不确定故意,相当于杀人罪,固然没有故意,但有二次以上再犯,已算是「恶质」了,因此对酒驾加重结果犯拉高刑度,但与学理上故意犯罪有不同分类与看法,因此学者有很大异议,政院审查时才将最重可处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据悉,政务委员罗秉成已经完成审查,日前也与行政院苏贞昌商政院版内容,倾向最重不处死刑,否则会与社会上一般减少死刑的论点相矛盾,相关修法草案将于28日的行政院会讨论后拍板,会后由罗秉成亲自出席院会后记者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