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酒驾致死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22岁青年1条命换修正案通过

南韩警方夜间执法。(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南韩釜山一名服役中的22岁青年尹昌浩音译)9月趁中秋连假外出,却在路边无辜遭酒后开车的驾驶撞上,抢救至11月初仍不治。这起案件引起社会公愤,也推动国会修法。南韩国会今(29)日正式通过「酒后驾车处罚强化议案」(又称「尹昌浩法」)部分修正案,未来酒驾者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尹昌浩遭撞后,他同样就读高丽大学朋友青瓦台请愿网站留言,要求严惩肇事驾驶,短短几小时内就获得数万民众同意,正党议员泰京(音译)因此发起修正案。虽然执政党共同民主党和主要在野党自由韩国党关系紧张,2党仍有超过100名议员于10月共同提出此议案。

酒驾处罚强化议案可细分为「特种犯罪加重处罚法修正案」及「道路交通法修正案」,前者今天获248人赞成、2人弃权无人反对;后者则因朝野2党意见,决定日后再议。

根据最终议决结果,因饮酒药物而危险驾驶致死的罚责自现行的1年以上有期徒刑,上修至最低3年以上、最高无期徒刑;危险驾驶致伤者罚责也从现行的最高10年徒刑,得易科罚金500万(约新台币13.8万)至3000万韩元(约新台币82.5万),上修至1至15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1000万(约新台币27.4万元)至3000万韩元。

事实上,议员在最初提出的法案中要求,将危险驾驶致死最低刑责一举上修至5年,最终通过的修正案则取其折衷,订为现行的1年及议员提出的5年中间的3年。针对「肇事驾驶若遭判3年又获减刑,便有可能完全逃过实刑」的意见,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回应,为不与刑法中的杀人刑责互相抵触,才会订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