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拍板增订「加重妨害公务罪」:施暴者最高判处5年徒刑
▲政府修法于《刑法》第135条增订「加重妨害公务罪」。(图/翻摄自YouTube/行政院开麦啦-2)
去年铁路警察李承翰被杀案轰动全国。行政院院会7日通过刑法妨害公务、网路赌博、撤销假释等条文修正草案。对此,法务部认为,这些修法更加捍卫执法人员安全,并遏止赌博及衍生之犯罪,且提供受假释人更生机会复归社会。
法务部指出,鉴于妨害公务案件数量逐年攀升,犯罪手段及结果益趋严重,导致员警或其他公务员执行职务的风险及人身安全之威胁大幅增加。法务部表示,本次修正妨害公务罪章相关规定,于《刑法》第135条增订「加重妨害公务罪」,行为人以驾驶动力交通工具或意图供行使之用而携带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对公务员施强暴胁迫者,予以加重处罚;另配合妨害秩序罪章的修正,修正《刑法》第136条公然聚众之要件,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场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强暴胁迫行为亦科予刑责,以加强维护守法民众出入安全。
法务部检察司长林锦村表示,修法目的是加强维护公务员的执法安全,并提高刑度至最高5年有期徒刑。
法务部透露,因资讯科技进步,传统赌博演变成不受地域及时间限制,任何人只要拥有电话、传真、电脑或其他通讯装置及连网设备,均可轻易参与赌博,带来诸多家庭及社会问题,并衍生潜藏洗钱、诈欺、暴力讨债、组织犯罪等不法活动,其所生危害及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甚钜;政府为有效遏止上开犯罪情事发生,本次修正《刑法》第266条,增订以电信设备、电子通讯、网际网路或其他相类之方法赌博财物之行为,亦以刑责相绳,以杜绝任何侥幸,并安定社会经济秩序。
法务部也说,为利受假释人更生,并落实司改国是会议决议,避免使已逐渐回归社会之受假释人,不致因触犯轻微罪名即撤销假释后入监,当局修正《刑法》第78条、第79条及《刑法施行法》第7条之3规定,除假释中因故意更犯罪,受逾6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确定者,维持原规定应撤销其假释外,如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确定,足认难以维持法秩序者,增订得裁量撤销假释之规定,以强化受假释人继续配合戒瘾治疗、更生辅导等观护处遇,期能有效降低再犯,并符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