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今拍板 经济间谍罪 最高处刑12年

移工达条件可申请永久居留

另,行政院会17日也将核定「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劳动部规划,蓝领移工符合在台服务六年、有技术、薪资门槛达一定水准等三条件,经雇主申请可成为中阶技术人力,满五年后则可申请永久居留。现行家事移工在台最长年限为14年、厂工等则是12年,年资期满就必须回国,为了拚留才,劳动部提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政院官员表示,国安法修正草案加强防止中国等境外势力对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的侵害,并加强相关业务人员赴中审查;另针对中国企业绕道第三地来台从事业务活动情事,且屡有中资假借名义违法来台投资,提两岸条例修法。

「国家安全法」修正部分,包含增订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的经济间谍罪,处5至12年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00万至1亿元罚金,未遂犯也罚;另增订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的域外使用罪,处3至10年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至5,000万元罚金,未遂行为一样会罚。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部分,明订受政府委托、补助、出资的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人员赴中需经审查许可,并明订中企绕道第三地及借由人头在台从事业务活动的管理机制。

此外,为境外发展组织,及为境外侵害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的行为案件,其第一审分别由高等法院或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管辖。

此外,有关移工久居方案,劳动部指出,许多移工在台工作久了之后经验老练,为留用人才,因此设计「中阶技术人力」方案,研拟针对在台长期服务六年、有技术、薪资门槛达一定水准的移工,经雇主申请可成为中阶技术人力,满五年后可申请在台永久居留。据劳动部初步规划,取得「中阶技术人力」者,仍要有雇主聘雇许可才能在台湾工作,并不等于已经成为「移民」;聘雇许可是三年要申请一次,若在成为中阶技术人力后未能获得雇主聘雇,期满仍要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