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板核心技术经济间谍罪 绿委:向国际保证有心处理
为防堵大陆高薪挖角我高科技人才,窃取核心关键技术,行政院决定提出《国家安全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配套修法,将保护营业秘密拉高到国安层级。图为行政院。(本报资料照片)
行政院会今通过国安法、两岸关系条例修正案,增订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经济间谍罪。对此,民进党立院党团今天表示,中国经济间谍遭全世界围堵,此次修法,除要避免护国神山受威胁,也要增进国际对台的信任,向国际保证有心处理中国经济间谍,如果技术不断被偷,日本、美国大厂也不敢跟台湾在产业链进行分工。
为加强防止中国等境外势力对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的侵害,并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赴中审查等情形,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国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
此次草案内容,增订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经济间谍罪,最高处12年徒刑、并科新台币1亿元罚金;并增订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的域外使用罪,最高处10年有期徒刑、并科5000万元罚金。
民进党立院党团书记长陈欧珀表示,此次主要是透过《国家安全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修正,保护国家核心关键技术,重惩不法经济间谍,严管受政府委托补助的核心技术人员未报准赴中国,并严管中资企业绕道来台、借人头登记。一旦涉有不法,就以国安案件专业审理,速审速结,以维护国家安全。
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郑运鹏表示,国民党对于此次修法的态度,是认为不必要徒增挑衅。问题是中国的经济间谍,目前正被全世界围堵,台湾修法围堵经济间谍,预料能增进国际对台湾的信任。他说,如果技术被偷,国际上包含日本、美国大厂应该也不敢跟台湾合作,不相信产业链的分工。
对于为何防堵经济间谍,需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郑运鹏表示,对台湾而言,只有对中国订有两岸关系条例与相关的限制项目,但很多商业行为,在两岸关系条例是被排除的;因此,实务上只有中国在台湾必须绕道第三国,或找人头隐匿资金来源,这是非常特殊的情况,因此有必要从严审查,修法将漏洞补起来。。
郑运鹏强调,中国在其他国家窃取技术,主要是想增进中国本身的经济实力;但窃取台湾技术,则是在政治、经济之外,企图多一层削弱国力的效果。他说,台湾对中国有特殊待遇,这从《宪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设置就可看出,但现在中国正加速对台湾窃取技术,可能让护国神山受到威胁,修法也是为了提升对台湾企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