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不出600元遭讥白嫖 游民闷杀流莺二审判无期徒刑
▲游民不满遭流莺讥白嫖,争吵后闷杀流莺。此为示意图。(图/123RF)
新竹游民庄进财,与周姓流莺发生关系后,不满周女经常讥笑他付不出600元的夜渡资,被说是白嫖,最后暴怒,痛殴周女,最后更拿枕头闷死她。一审认定庄男犯杀人罪,重判无期徒刑,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10日驳回上诉,仍判庄男无期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有窃盗、强盗、妨害性自主等多项前科的庄男(54岁),平日居无定所。他去年3月间在新竹市的公园内,认识62岁的周姓流莺。隔了一周,庄男又在公园内巧遇周女,2人相谈甚欢,周女直接邀请庄男到自家饮酒,2人酒后性交易,庄男还多加时1小时。
事后周女要求交易费用600元,但庄男仅有150元,双手一摊说「明天我工作领到钱,再补给你」,周女不满,直说自己被白嫖,要庄男拿出钱来,还口出三字经,讽刺地说「真不知你家人是怎样教育你的!」庄男暴怒,挥拳痛殴周女头部与脸部,直打到周女满脸是血才停手;但周女还有气息,庄男一不做二不休,拿出枕头闷死周女,为了怕被发现,还拿两床棉被盖住尸体,再骑脚踏车逃离现场。
案发后一周尸臭外漏,警方获报后展开追查,锁定庄男犯案,随即在新竹城隍庙旁逮捕路过的庄男。庄男坦承因酒后遭对方辱骂,一时气愤,无法控制情绪才会犯案。检方对他依照杀人罪嫌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庄男坦承犯案,但法院认为,庄男有多次入监纪录又经假释宽典,却不知反省珍惜,显见他对法律刑罚反应薄弱,不应轻纵;另外他犯案后也未获被害人家属谅解。因此一审院认为他有与社会隔离之必要,重判无期徒刑。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仍将他重判无期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