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死,古人其实是怎么说的?

碎御剑狮

废死议题到了现在,支持与反对双方都有拿古人的话出来讨论,但是废死方扭曲古语以达成废死思想情况严重,看不下去,所以为文说明。

「治乱世用重典」这句话本来是没有疑义的,可是在割喉案之后,废死联盟杨宗澧为了阻止台湾人执行死刑,就把这句话的意义扭曲了。

他说治乱世用重典指的是白色恐怖中统治者以暴力手段统治人民,所以这句话是政府对人民暴政的依据,完全搞反了乱世的定义。那的确不是什么好时代,但「乱世」的定义从来就不是指「任何不好的时代」,而是必须要「乱」。

专制独裁是由一个极强大而错误的秩序在统治,这根本不符合约定俗成的乱世(根据老一辈的说法,当时治安还比较好)。要说乱世,应该是国父那个时代,战争兵祸,还有因为国家法律无法运作而导致的盗贼横行、劫掠之事频繁发生,才符合一般乱世的定义。而台湾的犯罪率逐步上升,并且出现了之前没有的凶残手法,就是世局在往乱世的方向改变。

有人会在总统扩权的时候大喊:「这样国家会乱!」吗?没有的吧?那是另一种不好,不能混为一谈。

另一个经常被扭曲原意的是「刑期无刑」。废死思想将这个解释成「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刑罚的目的。」并且以此为据认为给死刑犯悔改的机会重于一切。废死团体甚至说加害人被害人和解才是这句话的真谛。将「期」解释成目的,是一种虽然也不算全错但和原意有偏差的解释。

这里要注意的是,古人用字是非常精确的,一个字蕴含的道理非常多。

先看另一个范例:「言必信行必果。」意思是说话要有信用,做事要坚决果断。用上「必」也就是必需的了。

刑期无刑,为什么用「期」,为什么不用「必」或有抵达意味的「至」(如果用至,就确定刑要为无刑服务了)?因为「无刑」本身是个理想境界,但不是个能够真正办到的地方。所以只用「期」。当有机会降低犯罪率时,就该去做,但是当情况需要法律出面制裁时,区区「期待」就该放弃了。「刑期无刑」只适合用于犯人真有悔意的情况,而且它支持强化协助更生人回归社会的措施。

它并不支持把同一个杀人犯三番两次的放出牢狱,让他三番两次的杀人。一个「期」字要求的是人要有判断力,不能把无刑施加于不应施加的情况下。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反废死方常有人说的话。被污名化成为了报复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但这句话其实还有一层意义:对于没有杀人的人,就不能杀他。

牙只能以牙还,不能以手加上牙还。眼也只能以眼还,不能用砍头还。这句话其实约束了反击行为的上限,不得超过那个人造成的伤害。这其实是最初人类开始控制仇恨的规矩之一,并不是鼓励报复。

正是这句话要求社会不能落入凶残的无止尽追杀中。

现在社会倾向于以钱还牙,让造成伤害的人用小或等于所造成的伤害,而且对受害者有利的方式来还。所以即使是知道这句话本意的人,通常也不支持就是了。

前面提到乱世,顺便提一下,宪法也是被解释成符合废死思想的样子。凡是对建国时那段时间有所了解的人,应该都知道那时是真正的乱世,打仗打个没完。国旗上的青天白日满地红」可不是说假的,是真实呈现过去血流成河的状况。

在这种情况下「杀害无辜的人没有生命权」、「对于会以武力对付他人的人,必须以武力对付」是常识(有没有人敢跳出来声称只要有爱与包容革命就会成功?我相信历史学家会用史实把他鞭得体无完肤)。当时的人不会把常识写进宪法里!

也提一点逻辑问题,假如剥夺死刑犯的生命权是违宪的,那么请问,关在牢里是不是剥夺其人身自由?没收其工作所得以支付被害人赔偿是不是剥夺其财产权?对造谣伤人(严重时甚至会逼人自杀)的行为加以处罚,是不是剥夺其言论自由?假如对剥夺他人生命的人,剥夺其生命是违宪,那么这里头的逻辑就是不管当事人怎么样,宪法所保障的权利都必须给他,并以国家力量加以保护。

那法院干脆关起来好了。或许这就是废死团体心目中的「无刑」?

孔子说:「以直抱怨,以德报德。」孔子反对以德报怨(请注意以德报怨和道德经里的「报怨以德」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用自身德行示范去感化恶人,使其改过迁善,是报怨以德。对恶行给予更好的回报,如不愁吃穿,并不考虑他是否改过迁善,是以德报怨)。

在个人的情况下,以德报怨换来的经常是更进一步的伤害。而在国家的情况下,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台湾不是挪威,我们没钱!(我不必掩饰这点吧)我们冬天会有人因为买不起足够的棉被而冻死、偏远地区学童需要设备,尤其需要接送车辆、我们现在有不少人每天在饥饿中入睡。

我们不像挪威,我们没有闲钱!废死团体说我们是不想用自己的纳税钱养死刑犯,这是因为钱养了死刑犯就不可能拿去作那些事了。谁能用一份钱同时支付两边的费用,那他一定是制造假钞(有种假钞手法是把一张拆成两张)。要是我们跟挪威一样钱多到有剩,人民没有饥饿之虞,钱当然不会在我们反废死的理由之中。

但是请问,我们把有限的资源给了死刑犯,那没杀人的人,我们留了什么给他们?

饥饿和生病没钱看医生?(因为家中经济支柱出事)

再谈为何孔子说以直报怨,却以「德」报德,为什么不说以直报德?以德报德保留了对陌生人行善的可能,以及对小德报以大德的可能。只要对方是有德的(这个德也可以更简单的解释为想行善的心。只要有心,总有一天会有行善的机会),即使目前对方似乎没有能力帮助别人,但没人知道命运会以什么方式给他行善的机会,就算只是对伤心的人说几句体贴的话,也可能无形中就救了一个人。只要对方是善良的,就可以报以德。不仅仅限制在「对我有恩的人」(以直报德)上头。

一个字的不同,含有很多意义。本文截取自<关于废死之我见>,全文很长,请至部落格众月鉴征途观看。

●作者碎御剑狮,一头在尘世中构筑乐土的台湾狻猊。兴趣是搜集中国狮、跟珍禽异兽;人打交道、了解历史。最喜欢的三个作家是:麦克安迪《说不完的故事》、海莱茵夏之门》《银河公民》、瓦尔特.莫尔斯蓝熊船长奇幻大冒险》《梦书之城》。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