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约国中生见面逼性侵竟获交保 高院撤销发回更裁

检方李男声押,但李男却获得地院裁定交保。检方抗告成功,高院撤销发回更裁。(图/记者中岳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25岁李姓男子透过手机游戏结识就读国中的12岁少年,李男约少年碰面,并涉嫌强拉少年进厕所强吻并逼迫口交,幸亏同学发现异状通报老师,紧急逮捕李男。检方对李男声请羁押,但却获得台北地院裁定8万元交保。检方即时抗告,高院刚刚撤销北院交保裁定,发回更裁。

李姓男子透过网路游戏「全名枪战」结识1名国中生,而该名国中生又介绍遭性侵的同学给李男认识,双方在15日互加好友,但没想到李男竟问国中生「你身材怎样」、「可以拍照给我看吗」,甚至要求当场视讯。李男与国中生相约在台北市万华区校园内碰面,国中生找来2名学姊陪同,并准备1把美工刀交给同学以防万一。

双方见面后,李男连哄带骗,将国中生哄去厕所旁,而后强拉国中生进厕所强吻并逼迫口交。国中生奋力反抗,李男出拳殴打国中生10多下,其余同学听闻哭声,前往查看,吓得赶紧通报老师,另1名同学则拿出美工刀走进厕所向李男威吓,李男翻墙逃离学校警方获报后逮捕李男,并在17号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检方对他声请羁押,但台北地院审理后,认无羁押必要,改裁定8万元交保。

检方提出即时抗告,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男所犯为性侵少年之重罪,本已伴随畏罪潜逃、灭证之高度可能,复于案发即有关闭脸书、删除手机内资料,以避免遭追缉及不利于己证据遭查扣之举,堪认确有灭证之事实;此外,从通联纪录观之,李男尚有传递猥亵照片予其他少年之情事,足见其对于未成年人身心危害危险性甚钜。因此高院认为交保8万元的裁定,无法确保李男之后配合检方侦办,故高院撤销原裁定,发回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