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持刀捅死人「无保请回」!高院撤销判决...发回桃院重裁
桃园市陈姓男子因不满被胡姓男子骂「你算什么咖、没资格和我敬酒」,日前竟持折叠刀冲进快炒店猛刺胡左胸后逃逸。桃检讯后依杀人罪嫌声押,但桃园地院竟以陈男酒醉一时冲动,非故意犯案,裁定无保请回。检方不服提出抗告后,高院今晚裁定发回桃院更裁。对此,桃园地院尊重高院裁定,将待公文到来再分案开庭审理。
▲桃园市陈姓男子10日凌晨持折叠刀1刀刺死胡姓男子,平镇警方将陈男依杀人罪嫌移送桃检侦办。(图/记者沈继昌翻摄,下同)
平镇警方指出,45岁的陈姓男子10日凌晨1时许酒后经过平镇区南丰路上某家快炒店,发现45岁胡姓男子轿车停放店前,因之前曾与胡男因敬酒问题起争执,陈男带着酒意一到店内发现胡与曾姓等4名工人喝酒,陈男趁胡不注意之际,持折叠刀猛刺其左胸处1刀,行凶后随即逃逸,曾姓友人发现胡倒地,左胸处涌出大量鲜血,赶紧报警并打119请救护车将胡送医急救,但经抢救后仍宣告回天乏术。
案发后,平镇警方循线在中坜区某家按摩店查获还在睡大觉的陈男,并将陈男移送至桃检侦讯。检方以陈男有逃亡、串证之虞,且犯下本刑最轻5年以上之重罪,依杀人罪嫌向地院声请羁押。
未料桃园地院法官以陈男系酒后行为,无法预知行为之结果,并非故意犯,难认有杀人之故意,加上无证据显示有逃亡之虞,裁定无保请回并限制住居。检方不服判决,13日提出抗告。
高院今晚将原裁定撤销,并发回桃园地院更裁。理由指出,陈男涉犯杀人罪嫌疑重大,现场有多位证人,且有甩棍、折叠刀等犯案工具,足认陈对胡积怨已久,当日狭路相逢即锁定目标,还特别回家拿刀折返攻击,可知陈行为时未达意识减损状况。
高院表示,犯案后,陈男弃车改搭计程车至按摩店躲避,因此认定有逃亡之虞。高院认为原审驳回检察官羁押之声请,「尚嫌率断」,所以将原裁定撤销,并发回桃园地院更为适当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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