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金龙交保恐串证 高院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更裁

高院撤销北院许金龙的交保裁定,发回北院重新裁定。(图/记者杨佩琪翻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乐升董事长许金龙被告违反证券交易法,23日遭检警约谈,近30小时时间,2次声押庭,获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1000万元交保。北检不服地院交保裁定,向高院提出即时抗告。高院25日晚间裁定交保撤销,发回北院重新裁定。

台北地方法院在24日晚间裁定许金龙以1000万元交保候传,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每周3天到碧潭派出所报到。由于1000万元现金必须在晚间10前筹出,否则得在看守所过夜,许金龙短短2小时内,9点50分便将钱送进法院,10点30分完成交保手续离开。

不过,台北地检署随即提出抗告,认为乐升和日商百尺竿头的收购案破局后,许金龙在国外滞留多日,要不是在台有资产来不及处分、安排,许金龙可能不会返台,因此不能以「返台」作为不会逃亡的依据。

高院接到北检提出即时抗告,25日晚间作出撤销交保的裁定,发回北院重新裁定。

高院指出,乐升案的其中一名证人指称,许金龙在案发后曾主动去电关心,但该名证人曾被告诫别再和许金龙联系,于是简单的应答后就挂电话

另外高院还认为,百尺竿头的前负责人黄文鸿曾证称,突然被许金龙告知撤换负责人职务,并要求他名下的乐升股票全数转让给一名日本人,因此怀疑前后任负责人是否为许金龙的人头还有待查明

加上检方主张百尺竿头的日籍负责人已经潜逃出境,另外2名承办人也滞留海外,若是许金龙交保恐有串证之虞,因此撤销原交保裁定,发回北院重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