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北市府抗告!大巨蛋案 远雄确定可部分复工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为维护大巨蛋安全,台北市政府对远雄的停工处分可「部分停止执行」,被外界解读为远雄可以「部分复工」,北市府因此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25日驳回北市府抗告,远雄确定可以部分复工。
台北市政府去年5月20日以大巨蛋未按图施工为由,勒令远雄停工,远雄因此与北市府展开攻防,最终,远雄在6月6日以豪雨、台风影响大巨蛋工地安全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停止执行停工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21日裁定,大巨蛋停工导致水浮力、锈蚀与坍塌等问题,将威胁周遭与民众安全;为维护安全跟防范危险,在应施作的范围内,停工处分可停止执行,外界解读为大巨蛋可部分复工。
法院判决后,远雄5日去函申请28项施工项目,市府邀建筑、土木等各公会代表及专家讨论,最后同意远雄有条件施作19项;其中,有17项都发局同意施作,包括全区检修、防火、防洪、抽排水系统等相关工程。另有2项则是有条件施作,分别是是巨蛋栋屋顶钛板工程仅同意施作3楼以上,以及全区地下室完整结构工程不含楼梯。
都发局认为,建筑物外墙跟载重或锈蚀等问题无关,因此商场栋、影城栋、旅馆和办公大楼的帷幕墙及屋顶结构相关工程,以及大巨蛋的帷幕墙、PC看台版结构工程、球场地坪二次结构皆遭否决。
针对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北市府在2日提出抗告,但最高行政法院认为该裁定并无违误,具体复工项目不是法院该决定的,驳回北市府抗告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