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复工? 北市都发局有条件同意远雄19项施工

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巨蛋停工至今,台北市政府发局9日下午与远号开会后,都发局长林洲民下午召开记者会,表示远雄5日来函申请28项施工项目,而下午经邀集各公会代表专家共同讨论后,都发局同意远雄有条件施作19项,后续远雄公司仍应提出完整施工计划经都发局确认后始得进场施作。

都发局今日指出,大巨蛋工程79处主要构造未按原核准图说施工,经都发局依建筑法第58条第1项第6款,于去年5月20日发函勒令停工,而远雄于今年6月6日以台风、锈蚀及上浮力工地安全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停工处分停止执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21日裁定结果,则就维护安全、防范危险发生之应施作设备措施范围,裁定于停工处分诉讼终结前停止执行,但远雄公司其余声请全面复工遭驳回,法院也就该裁定提醒,远雄公司有维护安全与防范危险发生的责任

都发局接着说,曾于105年7月26日及8月2日主动邀请远雄公司讨论法院裁定内容,并要求提出施工工项及施工计划,远雄公司则于8月5日来函申请28项施工项目,经今日邀集各公会代表及专家共同讨论后,都发局提出同意及有条件施作19项,但远雄公司后续仍应提出完整施工计划,经确认后始得进场施作。

都发局说,今日同意有条件施作共19项,达远雄公司申请项目三分之二,显示市府尊重法院裁定,并重视大巨蛋工地安全,远雄公司未来如认为仍有其他涉工地安全必须施工项目,亦可分阶段提送审查

都发局强调,依照建筑法第63条,远雄公司应立即负起工地安全维护之责,对于施工场所应有之维护安全、防范危险及预防火灾之适当设备或措施应提出对应施工计划,以确保公共安全

台北市政府发言人林鹤明则表示,工地安全维护依建筑法本就是远雄之责,市府乐见都发局与远雄会议有具体结果。远雄公司后续仍应提出完整施工计划,经都发局确认后始得进场施作,北市府也会负起监督之责。

另外,对于媒体询问北市府是否考虑撤销抗告建管副总工程司虞积学指出,撤不撤抗告将由府方律师团讨论;林鹤明则说,抗告一事已于上周提出,基本上抗告是盼法院厘清仲裁内容,这部分目前仍维持不变,尚未有任何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