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指大巨蛋违约 远雄摊明细反驳,工期还1年9个月

台北巨蛋全景。(图/记者陈明仁摄)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针对台北市政府指控远雄违约,将与银行团讨论接管一事,远雄今(16)日下午反驳,称工期尚余1年9个月,并未违约,且至今工程延宕全因「市府应办未办、应作为而不作为」所造成,一切责任归属应由北市府承担;远雄强调,既然柯市府对前朝政策一概不认,也无意承接,与其耗费社会成本资源,不如买回。

远雄宣称,自2006年10月3日签约以来,光审查建造执照一项,依约北市府应于一年内发照,但实际上却花费4年8个月才发下,共延误3年8个月。之后因管线迁移、设计展借地、豪大雨影响,以及交地后进行地下管线迁移等原因,北市府核准展延工期181天。

此外,由于施工土方有近两百万立方量体须运送,按照交维计划、环评,皆认为应以白天出土为主,但交通审查会却要求减少白天交通冲击,决定将土方运弃工作改到夜间,导致作业时间再拉长,交通局及环评委员会也因此允许远雄工期展延343天。

至于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移树争议,远雄指出,路形改善及移树计划,原为政府应办事项,却推给远雄,之后遭到特定人士抗议,北市府竟发函同意移树后又取消,自去(2014)年4月至今,共延宕1年2个月(425天)。

加上一些工程惯例台风、豪大雨特报等不可抗力因素,1年约少14个工作天,3年共延宕42天。算起来,不可归责于远雄的工期延宕天数共991天,加上原始合约的工程期限3年(1095天),远雄总施工时间应有2086天,约5年9个月;从建照取得日2011年6月30日起算,合理工期应至106年3月30日。

远雄强调,之前因变更设计、工法调整等因素请求展延882天部分,因为仍在仲裁阶段,因此尚未计入;北市府于今年5月20日勒令大巨蛋停工,至今又停工近一个月,既然工程尚在冻结中,合理工期也还有1年9个月,违约一事根本子虚乌有。

对此,远雄认为,面对法律、合约、执照、官署函文及所谓会谈共识,北市府屡屡生变,已破坏互信基础,让远雄经无所适从,加上北市府对于合约载明应办事项「既不作为也不协助」情事不胜枚举,一切责任归属必须由北市府承担;柯市府既无意承接前市府业务,与其耗费社会成本资源,不如买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