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览车驾驶酒驾遭吊照提告求情 法官:你可以做其他工作

杨姓游览车驾驶酒驾被吊销驾照,提告诉苦生活困顿,不知如何面对未来,台北地院行政诉讼庭认为,杨男仍可做驾驶以外的工作,判他败诉。(本报资料照片

杨姓游览车驾驶因酒驾被吊销驾照,生活陷入困顿,提告向法官诉苦,称他生意失败,要代父债,还得聘人照顾病母,请求撤罚,但台北地院行政诉讼庭认为,吊销驾照只是不能做驾驶相关工作,并非丧失其他工作机会故判杨男败诉,可上诉。

杨男2020年11月21日清晨4时许开游览车行经北市山区松江路与民族东路口,遇警拦查,被测出酒精浓度0.23毫克、举发酒驾,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因此吊销杨男驾照,4年内不得考照,并应参加道安讲习。

杨男不服提告,称他的经济状况不佳,要偿还父亲生前留下的债务房子设定抵押债主,需在3年内还清,且母亲因病行动不佳,得请人照顾,他和朋友合伙的生意失败,负债约400万元,游览车也有1年半贷款要付,吊销驾照让他不知如何面对未来人生

法官认为,《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明定驾驶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15毫克以上者「应」吊销驾照,交裁处分并无违误,该处分仅限制杨男不能以驾驶车辆方式谋生,并非丧失其他工作机会,影响生计不得作为减免责任的依据,遂判杨男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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