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追欠税肥咖 我政府拟修法让银行提供资料

美国为追讨税收,积极清查富人藏在海外资产。(图/英国国寇斯银行/翻摄《卫报》)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美国「肥咖条款」于今年元旦起生效全球金融机构须向美国通报美国人在海外的金融资料,以供美国政府查税,否则即会遭罚。为此,金管会研拟修改银行法个人资料保护法,让国内金融机构可将客户资料直接报给美国国税局

为追讨美国有钱人藏在海外避税的资产,美国于2010年通过「外国帐户税收遵从法」,简称「FATCA」,台湾则以「肥咖条款」称之。

据「肥咖条款」规定,外国银行需将个人帐户达5万美元(约台币150万元)以上,或企业帐户余额达25万美元(约台币750万元)等具美国公民身分客户的资料向美方申报,否则在美投资收益会被客以30%重税后才能汇出,逼迫金融业者就范。

我国银行公会曾在2011年调查,发现7大行库资产达「1百万美元」帐户数每户平均为2858户,不过其中大多数都是不具美国籍、非美国的帐户。有银行业者估计,全台30余家银行加总,真正受影响的户数仅有2、3万户。

金管会官员表示,行政院已针对「肥咖条款」组成跨部会小组,积极研拟相关因应措施,最快时间在今年上半年,台湾就会和美国签署「跨政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