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应充亿元交保 台中高分院撤销裁定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前顶新制董事长魏应充代理董事长陈茂嘉等人获得交保,彰化地检署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2日撤销交保裁定,发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

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裁定魏应充以1亿元交保,亲友紧急筹出1亿元,让魏应充在28日凌晨2时30分左右走出法院,搭车回台北帝宝豪宅

同案被告,前顶新制公司代理董事长陈茂嘉、前总经理常梅峰以及越南大幸福公司负责人杨振益都获法官裁定500万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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