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承认非法集结 遭判14个月

香港传媒创办人黎智英28日对「未经批准集结罪」认罪。图为黎智英去年12月被还押。(中新社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前香港立法会议员李卓人、梁国雄等10名泛民主派人士2019年国庆日涉非法游行,10人分别承认煽惑他人参与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等罪,28日被区域法院分别判处14至18个月刑期。正在服刑的黎智英被判14个月,连同他先前两起非法游行案刑期相加,共囚20个月。黎尚有涉犯《香港国安法》及欺诈案件等候聆讯。

该案法官胡雅文判刑指承接「818」及「831」非法集会案,考虑到黄之锋重夺公民广场案件,暴力事件加重刑责,本案亦须判处阻吓性刑罚,以维护公众秩序,故监禁为唯一选项。本案发生于2019年10月,当时自6月起社会动荡,暴力滋扰不断,9月几乎每日都有暴力示威,案发前夕示威群众更投掷了近200枚汽油弹被告在香港持续骚乱情况犯案,判刑必须反映刑责。

10名被告中,民阵召集人陈皓桓、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社民连梁国雄及民主党何俊仁均被判监18个月,而李、梁2人因与其他非法游行案刑期同期执行,即李卓人共囚20个月、梁国雄共囚22个月。

因2019年818及831非法游行案入狱的黎智英,早前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监禁14个月。承认两罪的吴文远蔡耀昌分别判9月及14个月;蔡获准缓刑两年。

民主党杨森、民主党单仲偕及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各被判刑14个月;单获缓刑两年。

此外,香港保安局日前引用《香港国安法》冻结黎智英持有的壹传媒约71%公司股分,及3间私人公司名下多个银行帐户。路透报导,保安局长李家超去信汇丰银行花旗银行并发出指引,要求不可就已冻结资产出售、转让、交易抵押,亦不得把其转出或转入香港,违反会被罚款和最高7年监禁。李家超证实去信两间银行,并称冻结是涉违反国安法的犯罪财产局方责任通知银行不遵守指引的潜在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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