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10个月! 六四非法集结案黄之锋判决出炉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图/路透社

记者魏有德综合报导

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26人遭控于2020年6月4日在维园举行非法集结。该案中,包括黄之锋在内的4名被告今(6)日在区域法院判刑确定。黄之锋被判入狱10个月、岑敖晖判囚6个月、袁嘉蔚梁凯晴均判入狱4个月,而同案另一被告朱凯廸则押后至6月11日与黎智英等其余19名被告再提讯,以确认他的答辩意向

▲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图左)涉六四维园非法集会遭判10个月徒刑。(图/路透社)

东网》报导,针对4名认罪被告的案情指,2020年4月支联会警方申请在6月4日举行维园集会,以悼念六四事件31周年,预计将有5至10万人参与。衞生署认为群众难以实行防疫措施,加上若有参与者确诊,技术上难以追踪接触者,不建议举办集会。经过与支联会商讨安排后,警方认为集会属高风险活动,遂于6月1日正式发出通知,禁止支联会举行六四集会。

直至6月4日傍晚6时许开始,人群开始在维园周边聚集,支联会成员带头往维园足球场前进,期间有人把警方设置铁马移开。支联会随后发表政治演说,同时高喊有关六四事件的口号歌曲过程中,包括黄之锋在内的4名被告穿黑衫手持蜡烛坐在足球场,身旁放着白花

辩方律师求情时指出,该集会和平有序进行,没有损坏任何财物,而且集会仅限维园,对公众所造成的不便相对微不足道。考虑到被告的背景及在第一时间认罪,故希望法庭可以先索取社会服务令,若认为需判处监禁,则建议法庭以缓刑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