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香港众志3人都被判刑!黄之锋13.5个月、周庭10个月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2日宣布,由于去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被判刑13.5个月、前香港众志副秘书长周庭被判刑10个月、前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被判刑7个月。

▲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前副秘书长周庭、前主席林朗彦。(图/路透社

根据港媒报导,黄之锋在内的3人去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涉触犯「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3罪,其中被判最重的黄之锋,被检方认为是当日行动的「领导者」,曾站在高处发出指示,还带领群众口号

黄之锋11月22日晚间曾在脸书上表示,他与周庭及林朗彦,在检视控方证供并征询律师意见后,均决定承认所有控罪,换言之,法庭聆讯将会跳过审讯阶段,不会传召证人争议案情,直接进入结案陈词,「若然我们三人被囚,说实话也不是很意外。」

现年24岁的黄之锋18岁开始参与社会运动,多次进出监狱,2019年4月才因「刑事藐视法庭罪」入狱两个月。值得注意的是,黄之锋去年6月17日上午出狱,下午就立即到金钟支援示威,6月21日更参加了包围警总活动,并又因此被判刑。

▼黄之锋被认定是活动中的「领导者」,是3人中刑期最长的。(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