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认煽惑围警总 被判监禁13个半月
已解散的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前主席林朗彦和前成员周庭,11月2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煽惑他人参加未经批准集结等罪,3人遭收押监房,不准保释。今(2)日判决结果出炉,黄之锋被判监禁13个半月;林朗彦则被判7个月;周庭被判10个月。
黄之锋、周庭和林朗彦,于去年6月21日号召群众包围湾仔警察总部,分别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西九龙法院11月审理此案,周庭及林朗彦均承认所有指控,黄之锋则承认其他2项控罪,但否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控诉。
据《东网》报导,今判决结果出炉,黄之锋及周庭因煽惑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2罪,分别遭判监禁13个半月、10个月,林朗彦则承认煽惑罪被判监7个月。
黄之锋遭指当日带头示威、喊口号,呼吁示威者召集更多民众到场,并要求见时任警务处处长卢伟聪,且在抗议活动前一天曾发讯息给他人,提及包围警总的安排。
据了解,庭审期间,黄之锋刚走入犯人栏即与家属席上人士挥手,他和林朗彦亦不时望向公众席。束起一头长发的周庭则略显憔悴,步入犯人栏后便坐下,不时低头。
此外,黄之锋11月22日也在脸书写下长文,早预料到自己会被捕,虽然忐忑不安,对于被囚有万般不愿,但比起很多人,绝对没有抱怨的空间,比起暴动及与汽油弹有关案件,要面对的是数以年计的监禁刑期,自己这种数以月计的案件不值一提,而当为了能否出席毕业礼忧心时,很多手足连毕业的机会也没有,被迫离开香港已是不幸中的大幸,有更多的是被囚在香港甚至大陆的监狱,或人生已在去年11月画上句号
黄之锋坦言,对香港政权从没信心,但对香港人仍有满满的信心,当政权全面挑战公民社会的韧性,总会有办法撑得过来,即使自己身处牢房,也会透过网路平台(Patreon)发表狱中书简,也欢迎大家寄信到九龙中央邮政局邮政信箱,自己也会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