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最佳税法判决 四件出锋头
由财团法人资诚教育基金会、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财税法学研究中心、中华产业国际租税学会、台湾税法学会主办的「年度最佳税法判决」,日前公布评选结果。图/资诚提供
由财团法人资诚教育基金会、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财税法学研究中心、中华产业国际租税学会、台湾税法学会主办多年的「年度最佳税法判决」评选日前公布最佳税法判决案例,一直担任该判决选拔的台湾税法学会理事长葛克昌教授指出,希望透过这项活动让法官用心,让学生透过这些优良判决的思维与态度,能陶冶出更完整的人格,做一个有伦理观、有正义感的法律专业人才,法治社会才能持续往更好的方向推动。
葛克昌教授担任台湾年度最佳税法判决评选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国内知名税法学者与实务界人士共同组成评选委员会,遴选最佳税法判决。今年遴选出「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632号判决」、「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632号判决」、「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300号判决」、「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436号判决」四件最佳判决。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营运长许祺昌指出:「台湾年度最佳税法判决评选的举办,对于思路清晰、见解卓越、认真负责的法官而言,应是肯定与鼓励。但这其实只是台湾税法法治进步的第一步,希望透过这个活动,让更多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有机会认识到这些优秀的税法判决,而当大家就判决不断研究讨论,进而激荡出更多的火花时,这些讨论与想法,或许也可以作为未来法官判案时的养分,促成一个良性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