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集结案 李卓人等囚年半 黎智英判入狱14个月

黎智英。(本报资料照片

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等10名民主派人士,承认前年10月1日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等罪,上午在区域法院判刑。

香港信报报导时任民阵召集人陈皓桓、李卓人、社民梁国雄及民主党何俊仁被判入狱18个月。

黎智英、吴文远被判入狱14个月;在早前另一宗未经批准集结被判缓刑的杨森何秀兰,分别被判入狱14个月;单仲偕及蔡耀昌同判囚14个月准缓刑2年,10名被告全部承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另有4名被告承认煽惑罪,及2名被告承认参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