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非法游行案5/28判刑 黎智英等人今早再出庭
10.1非法游行案本周五判刑,黎智英等人今早再出庭应讯。(香港东网)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10人上周一(17日)承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涉及前年10.1非法游行,案件将于本周五(28日)判刑。香港东网报导,法官胡雅文今日(24日)上午在湾仔区域法院听取辩方律师为被告求情,黎智英9时许由囚车押抵法院出庭。
10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梁国雄、陈皓桓、杨森、何秀兰、吴文远、单仲偕及蔡耀昌,他们今早由囚车押送到区院出庭应讯。
其中,黎智英、李卓人、梁国雄和何秀兰等4人,稍早前因涉及前年8.18及8.31非法游行案件,已被判即时监禁,黎智英和李卓人各被判监14个月;梁国雄和何秀兰则分别被判监18个月和8个月,他们目前正在监狱服刑。
何俊仁、杨森、单仲偕、蔡耀昌、陈皓桓及吴文远等6人在本案认罪后,也于上周二被法庭撤销保释,全部还押等候判决结果。
10名被告均承认1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何俊仁、梁国雄、陈皓桓等4名被告另承认1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吴文远及蔡耀昌则另承认1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案情显示,民阵案发前申请于前年10月1日举行集会游行,但遭警方反对,游行上诉委员会其后也驳回民阵的上诉。惟李卓人、何俊仁、梁国雄、陈皓桓等4名被告于前年9月30日开记者会,表示民阵会继续举行该活动,又呼吁公众参与。
2019年10月1日中午12时许,10名被告先后现身铜锣湾维园一带,期间黎智英在现场接受《苹果日报》记者访问,声称自己只是在购物。10名被告随后一起接受传媒采访,说明游行的目的。
到当天下午1时许,10人带头开始游行,部分人更高举布条标语。控方指出,全部被告均为表达对中央及港府的不满,于是组织该次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