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違香港國安法案 李宇軒首度出庭作證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中新社)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国安法的案件今天续审,控方首次传召「12港人案」的李宇轩出庭作证,他也是第4位从犯证人。

商业电台报导, 李宇轩在庭上供述,他是于2019年6月认识同案被告陈梓华。同月底,「G20」峰会举行时,他与陈梓华在内的一群香港市民在Telegram上讨论发起「全球登报计划」。

他表示,当时香港曾发生几次示威,他们希望透过众筹,在海外报纸刊登广告,借此把香港的民主运动带到国际舞台,以争取国际支持。

李宇轩指出,当时他们筹获港币700万元(约新台币2800万元),但由于转帐需时,广告要赶在「G20」会议召开前刊登,需要有人垫支广告费,他当时用尽自己的积蓄仍不够支付,其后陈梓华表示可以帮忙。

李宇轩是民间组织「香港故事」成员,这个组织被视为主张「港独」;2019年香港爆发「反送中」运动,李宇轩积极参与其中。

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2020年8月,李宇轩与另外11名「反送中」支持者试图搭船逃往台湾,但中途被广东海警人员截获,同年底在深圳被判刑,其中李宇轩等8人被判入狱7个月。

2021年3月,李宇轩等人服刑期满后被移交香港警方,李宇轩随即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同年8月,李宇轩和陈梓华在高等法院认罪。

至于黎智英,他与苹果日报等3家公司和6名苹果日报前高层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以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在李宇轩等人的案件中,黎智英也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法院在审讯黎智英案初期,控方曾在开案陈辞中提及李宇轩与他人成立「重光团队」,以团队名义在海外报章刊登广告,并主张外国制裁中国大陆和香港,而黎智英是团队主脑,曾为团队垫支广告费。

黎智英案于去年底开审,至今进入第44天,黎智英否认全部控罪。

部分涉案的壹传媒前高层已认罪并以从犯证人身分出庭指证黎智英,已作证的有前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前苹果日报主笔杨清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