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煽惑非法集结案今提讯 已抵达法院受审
黎智英涉煽惑非法集结案今日提讯,已抵达法院受审。图为今年7月15日因他案黎智英(左)、李柱铭(右)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中新社)
香港支联会于2020年6月4日不理会警方反对,在铜锣湾维园集会,数案在身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参与集会。港警调查后分别控告黎智英、李卓人等人涉嫌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案件今在区域法院提讯。今早约9时,黎智英抵达法院,李卓人、梁国雄等其他被告亦先后到场。
据香港「东网」报导,香港警方经调查后向黎智英、李卓人及多名「支联会」常委等人发出传票,分别控告他们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等罪,至今先后有合共26人被控。其中两名被告罗冠聪和张昆阳已经离港,之前一直缺席聆讯,法庭已向他们发出拘捕令。
报导称,香港区院3日会处理其余24名被告的案件,当中包括黎智英。根据《公安条例》,上述3项控罪,一经循公诉程式定罪,每罪均可判处监禁5年。
此外,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秘书蔡耀昌及常委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和梁锦威,工党主席郭永健和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等合共13人各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他们于2020年6月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喷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无合法许可权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上述13名被告当中,除了黎智英没有被加控其他罪名,其余12被告各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另再被控一项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他明知而举行未经批准集结。
此外,警方还向另外13人发出传票,控告他们各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包括立法会前议员杨森、梁国雄、何秀兰和朱凯迪、支联会梁国华、立法会议员胡志伟、前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罗冠聪和袁嘉蔚、观塘区议员梁凯晴、荃湾区议员岑敖晖、何桂蓝、张昆阳。他们被控于同日同地,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在无合法许可权或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黎智英目前数案在身,他还被控于2019年8月18日、31日及10月1日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的游行,以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共被控2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3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每罪最高可判囚5年。案件9月18日已在区院首席法官高劲修席前再提讯,黎智英当时不认罪,上述3宗案件分别将于2021年2月16日、4月7日及5月17日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