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 判黎智英续押
2月9日上午,香港终审法裁定黎智英须继续收押。图为黎智英由香港惩教署人员押上囚车。(中新社)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官司缠身,香港终审法院9日就其保释案做出裁定,律政司抗告成功,黎智英将继续收押。
黎智英被控欺诈及违反《香港国安法》,原本被裁判法院拒绝保释,要还押候讯,但去年12月23日,高院法官李运腾批准黎智英以现金1000万港元及多项保释条件外出,香港律政司随即向终审法院提出抗告,终审法院于1日受理此案,并随即撤销黎智英的保释,还押监房等候终院的裁定,终审法院9日上午10时会开庭宣判,律政司抗告成功,黎智英需继续还押及重新申请保释。
《香港国安法》第4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不得准予保释」,律政司表示,是基于此规定提出抗告,并指高等法院批准黎智英保释,犯了原则性的错误,并称,黎智英先前提出的保释条件,都只是针对预防潜逃,并无助阻止其继续危害国家安全。
据黎智英的代表律师透露,会重新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释申请,但需要时间准备相关文件,有关聆讯排期有待法庭决定。
黎智英所涉上述国安法案及另一起诈欺案,预定于4月16日一并审理。终审法院裁定后,黎智英将一直在监收押,等待审理。
据港媒报导,黎智英闻判时表现平静,散庭后,黎智英对家人抓紧时间其交谈片刻,黎智英趁着尚未被带离法庭,隔着犯人栏向家人及在场支持者挥手道别,并向他们做心型手势,有人在法庭内高呼「加油」、「政治迫害可耻」,在场保安连忙制止,不到5分钟后,黎智英便由香港惩教署人员带走,黎智英的女儿及妻子双眼泛泪,二人互拥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