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勾结外国势力煽动 3罪裁定表证成立「审讯将继续」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苹果日报》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25日在香港高院迈入第92日审讯,3名法官裁定黎于本案面对的3罪均表证成立。图为昔日被捕后出现在公众前的情形(中新社资料照)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苹果日报》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25日在香港高院迈入第92日审讯,控方认为案中证据充分和直接,黎和《苹果》在国安法立法后立场没变。3名法官考虑后,裁定黎智英于本案面对的3罪均表证成立。这代表审讯将继续,待控辩双方各自陈辞后,最后由法庭裁定罪名是否成立。

香港《明报》25日报导,辩方早前申请本案表证不成立,24日陈辞指串谋罪须包含非法元素,证据只显示被告之间有合法协议,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协议失效,众人亦无建立新协议进行违法行为。

辩方主张被告之间在香港《国安法》前与不同机构合作、发布某些刊物,当时协议仍然合法,就黎的意图,控方只能举证至此阶段,但《国安法》生效使协议失效;控方认为被告之间的协议本身非法,协议自动失效的情况不适用于本案,法庭应一并考虑黎智英在《国安法》前的行为,以全面理解本案。

辩方另称媒体有不同的立场,担当第四权的角色,新闻自由受《基本法》和《宪法》保障;控方回应言论和新闻自由非绝对。

76岁的黎智英否认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该案去年12月18日开审,控方传召从犯证人以及非本案被告共6名主要证人作供。控方另传召国安处警长和读出社交媒体专家的书面供辞,并播放黎智英的访问和节目片段,上月完成90天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