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配合款」成绑桩工具? 桃园市政府急澄清
▲民间团体要求桃园市政府取消议员配合款。(图/翻摄自Google Map)
桃园市政府于网站公布了2015年上、下半年的「议员款」的使用情形,桃园市议员不分党派、选区,普遍使用数百万到一千万的「议员款」。长期关注桃园市政的公民团体认为「议员配合款」可能会变成绑桩工具,甚至成为执政者给监督者的封口费,还可能近一步衍生弊案,呼吁府会审查明年预算时,取消该笔预算。
桃园在地联盟理事长潘忠政表示「责任政治是民主政治的内涵,议员对市府的关系应该是全力发挥监督功能,不为私利所诱,才能保障市民权益。过去所谓府会和谐,其实是执政者为了统御之便,以「议员款」让议员吃人嘴软,当无牙老虎。各种弊端丛生,实在不利于提升市政,非桃园市民之福」
反对编列议员配合款最力的桃园市教育产业工会理事长彭如玉谈到「议员款」在校园内的实际状况:「过去议员自己建议自己承包,容易发生拿回扣等弊端,校园也成为议员消化「议员款」的最好去处。2014年桃园就有数所学校卷入贪渎风暴,如果「议员款」的制度不除,将难以杜绝类似的情事发生」
推动国会监督多年的公民监督国会联盟,今年也将关注的重点扩及地方议会,执行长张宏林分析:「每位议员一年一千万,平均一个月将近百万,比薪水还高,可以拿来大作人情,甚至在选举时连任议员会因此占有优势,形成不公平的竞争,实在应该受到更严格的监督」
桃园市副市长游建华针对桃园在地联盟的要求回应指出,议员监督市政,对施政及地方建设提出建言,市府各局处会将议会建议事项,进行必要性与适当性的评估,有需要之建设透过预算执行,议员无法介入采购发包,这也符合权力分立的做法,议会、市府各司其职,并无桃园在地联盟所称之议会与被监督者的角色混淆情事。
游建华强调,地方政府财源有限,所属机关学校时有临时性或较难事前预估之经费需求,导致机关学校的困难;市府为协助所属机关、学校加强地方建设及充实教学设备,故编列经费支应各单位预算不足,此一款项已经不是议员的私房钱,必须透明公开,而且发包采购都必须依照采购法,由行政部门主导,并非桃园在地联盟所称之「议员款」。
游建华说,如果行政院采取全国一致的标准,要求不得编列此一预算,或是地方制度法修改,或者审计部采取新的规定,只要上述3个状况发生,桃园市政府会依照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