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汇冤案遭冤30年 前襄理要堂堂正正退休一银再赔880万元
发生在42年前的轰动一时的一银押汇案,时任银行襄理的柯芳泽受冤遭押并丢了工作,司法缠讼近30年后,获判无罪定谳,目前81岁他打官司确认雇佣关系存在,最高法院判一银须补付他薪资400万多元后,高院昨判一须再给付880万元。可上诉。。
柯芳泽被控涉案遭羁押时年仅39岁、今年81岁,另一被告前副理张国隆目前已高龄85岁,他们都是因本案受冤被收押,无罪定谳后声请复职,法院已陆续判准,并要求一银补发薪资,让他们「堂堂正正」从一银退休、获得平反。
发生于1978年的一银押汇案,创下台湾司法史上缠讼最久的纪录,期间被告无人逃亡,静待司法判决结果;张国隆、柯芳泽受冤各遭羁押1500天、925天,获判无罪后要求冤狱赔偿被拒,后来大法官作成违宪解释,经修法后都己获刑事补偿。
第一银行中山分行押汇弊案导因,台运关系企业负责人林浩兴、江胜企业公司总经理於勇明,勾结行员办理押汇舞弊,造成第一银行900余万美元损失,一银前副理张国隆、前襄理柯芳泽及林泰治被依图利罪起诉。
柯芳泽当时被检方羁押,一银奉行政院核定将他记大过2次免职,一银还祭出追杀令,认为他处理押汇违背职务、构成侵权行为,对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求偿,但遭法院驳回定谳。2007年柯被判无罪定谳后,申请复职被拒,他于是打官司确认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