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可合创研究学院 通过立法

立法院院会14日由院长游锡堃(见图)敲下议事三读通过国家重点领域产学合作人才培育创新条例草案,将开放国立大学企业共同创立「研究学院」,未来国立大学将可与企业合作设立研究学院,而国家重点领域则将由跨部会组成的审议会择定。(赵双杰摄)

因应台湾半导体产业涌现人才荒,立法院昨三读通过《国家重点领域产学合作及人才培育创新条例》,未来教育部将可指定国立大学与企业共同创设「研究学院」,让企业得以进入校园提前培养符合需求的劳工人力。修法通过后,绿委疾呼台湾有台积电真好,盼能借此机制打造更多护国神山

日前台湾股市台积电带领下,指数屡屡创下新高。为让半导体产业继续扮演护国神山,教育部提出《国家重点领域产学合作及人才培育创新条例》草案,主要目标是授权国立大学与企业合作设立「国家重点领域研究学院」,以8至12年为期,让企业进入校园,提前扩大培养半导体人力,昨通过立法。

该条例立法后,未来大学可依「1校申请设立1个研究学院」原则在半导体、AI、机械等领域设置,在不使用原本校务基金前提下,与企业创设研究学院。换言之,研究学院运作资金,将以合作企业资金为主,并须高于政府国发基金拨下的补助资金。

因资金主要来自业界,产学合创的研究学院将不受大学法规范,也不受大学自治在师资聘用、财务采购、设备资产及组织、退场机制的限制。但有一项附带决议,禁止学校中资企业合作,资金来源也不得为中资。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明订非经学生同意,企业或学校不得强制学生毕业后须至合作企业就业,或借此列为毕业条件

依教育部规画,未来在半导体产业,拟在台、清、交、成等4大学规划12年96亿设立「半导体学院」,并由企业出资192亿、约为政府出资的2倍金额,每年为产业增产400名硕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