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学院入学资格放宽 学士可直接报考博士班

教育部高教司长朱俊彰说明《国家重点领域产学合作人才培育创新条例》的立法精神。(林志成摄)

行政院院会今天通过教育部所提《国家重点领域产学合作及人才培育创新条例》草案符合条件的国立大学可设立「研究学院招硕博士生入学资格放宽,大学毕业生(学士)可跳过硕士阶段,直接报考博士班,借此让国立大学以8至12年来推动创新。

为使大学培育的高阶科学技术人才能引领研究创新、带动国家重点领域产业发展,教育部提出《国家重点领域产学合作及人才培育创新条例》草案,今天经行政院院会通过,之后将送到立法院审议。

教育部高教司长朱俊彰表示,依照这个草案,国立大学将可与企业合作设立「研究学院」,但以「一校一院」为原则,可设2、3个硕博士班,小规模来推动,避免排挤资源

朱俊彰说,「研究学院」的资金有三个基本原则,一、合作企业所出的资金要高于政府投入的资金;二、政府投入的资金来自国发基金,不会排挤教育部或科技部经费;三、大学不能以校务基金投入「研究学院」。

朱俊彰说,「研究学院」以协助发展国家重点领域产业为目标,根据此原则,有人认为「研究学院」应该着重在是半导体、人工智慧(AI)、循环经济、新农业、智慧机械金融等领域,但目前还未确定。

朱俊彰表示,现在一般学院的的产学合作收入都要进校务基金「大水库」,然后再分配回来原团队后没剩多少。而创新条例下的「研究学院」具备独立预算,可专款专用,自订收支管理规定持续支持研究团队前进。

此外,现在大学毕业后取得学士,只能继续报考硕士班,取得硕士后再报考博士班。而未来,大学毕业取得学士的学生,可以不用修硕士,就直接报考各大学「研究学院」博士班,让有科学研究潜质的人,更早能发挥所长

朱俊彰表示,一旦《国家重点领域产学合作及人才培育创新条例》在立法院通过,教育部、科技部及国发会将组成审议会决定三件事,一、国家重点产业领域是哪些;二、哪些大学具备申请设立「研究学院」的资格;三、哪些企业具备参与资格。这三件事确定了后,大学及企业就可共组团队申请成立「研究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