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路在815过后还赚中油5800万 徐永明狠酸:果真够力
台电桃园大潭发电厂8月15日因中油公司天然气供气压力下降,致6部机组跳机,造成全台多处停电一案,桃园地检署9月21日表示,由于查无犯罪嫌疑或应负刑责之人,本案依法予以签结。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29日质询中油董事长时,问及有关承包商「巨路公司」等相关问题,麦克风竟被断掉消音,让他气得直酸,「巨路公司果真够力,连立委想问都问不到!」
今年8月10日、15日,中油公司由下游厂商「巨路公司」指派游姓工程师,照大潭剂量站更换电脑控制系统中4个电源供应器。中油公司却未将控制模式改为「现场控制」,仍处于原有的「远端控制」模式,导致工程师在更换电源供应器过程中,电力丧失18秒,天然气供应中断,引发台电无法正常供电,全台北中南大停电。
检方调查后表示,本次事件肇因于以下3个主要因素:1.中油公司未将控制模式改为「现场控制」;2.巨路公司更换电源供应器时,造成「电力丧失18秒」;3.电力回复、控制器重启后,电动阀预设值为「关闭」。综合上述因素,造成中油公司天然气供应中断、台电公司供电异常、全台多处大停电之连锁效应。
然而,检方认为,该案可能涉及的刑法罪名有3,第130条公务员废弛职务酿成灾害罪、第177条第1项间隔气体罪、第188条妨害公用事业罪。但检方指出,上述3罪均以「故意」为构成要件,而依证据显示,中油及巨路公司人员尚无「故意」存在,亦非刑法上定义之刑法上定义之公务员,故难以刑法相绳。
对于815全台大停电,徐永明表示,他在经济委员会质询中油董事长时提到,815大停电的时候,中油把责任都推给承包商巨路公司,也曾说过要将巨路提报为不良厂商,但查了一下资料后发现,巨路在815大停电后竟还得标中油22件标案,总金额高达5800万余元。
不过,徐永明愤怒地说,当他进一步询问中油是否包庇巨路继续乱搞时,质询台的麦克风已经被断电消音,让他气得狠酸,「只能说巨路公司果真够力,连立委在委员会质询想问都问不到!」
▼巨路在815过后还赚中油5800万。(图/翻摄自徐永明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