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窃行动电源 男被捕:以为店家会因价格低而不报案

南市警一分局后甲派出所所长黄吉廷警员王书敏右起)积极侦办破获超商窃案。(图/警方提供)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市东区自由路三段之便利商店遭窃,损失行动电源一部约值新台币590元,虽金额不大,但店家为遏止偷窃歪风,也不让歹徒逍遥法外,几经思考决定报警处理,警方深入追查比对,查明窃嫌身分循线将30岁曾姓男子传讯到案,全案侦讯后依窃罪嫌送办。

台南市警一分局后甲派出所,1月7日受理林姓店员报案,称其在自由路三段所任职之便利商店,在1月6日发生商品遭窃案,损失行动电源一部。

所长黄吉廷知悉后,立即指派警员王书敏着手积极侦办;王员为让宵小早日法办,随即至现场附近实施勘察搜证,经分析研判相关资料,发现一名男子骑乘一部重机车涉有重嫌,而后依据搜集之窃嫌相关资料,循线明查暗访并积极布建义工深入追查,顺利查知涉嫌人住居所,并前往其东区住处通知犯嫌到案说明。

询据曾姓窃嫌(男、30岁、服务业)供述犯案当时是抱持贪小便宜心态,误以为货品价值低廉,即时商家发现商品短少,也可能会因报案程序花费时间而作罢,一时兴起贪念,故趁店家不注意时,窃取便利商店内商品,供己使用,全案侦讯后依窃盗罪嫌移送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