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诈骗案32台嫌 公安:将在陆侦查、起诉和审判

大陆日前拒绝遣返肯亚案中45名台人,而公安部门现在又指出,大马案的32名台嫌「将在大陆侦查、起诉和审判」。(图/翻摄自网路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台人跨国诈骗争议不断,大马案32名台人4月30日被陆方遣送广州,继肯亚案后再被引渡对岸案例。对此,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长陈文琪于13日表示,将向大陆方面提出将人接回台湾的要求;但是中国大陆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巡视员陈士渠指出,「大陆决定将有关犯罪嫌疑人在大陆侦查、起诉和审判。」

大马案台湾协商团13日上午参观珠海市第一及第二看守所,但是未能见到32台籍涉嫌人。针对台籍嫌疑人的状况,陈文琪指出,32名台籍人士中,19人关在第一看守所,13人在第二看守所;作息身体状况「大致还好」,有3人健康出状况,其中1人经所方允许戒护就医,另2人接受药物治疗。

陈文琪接着说,协商团特别关心台籍涉嫌人是否清楚程序上的权益保障事项,已知有5人申请接洽聘请律师,另有15人申请法律援助,之后将交由海峡交流基金会继续与家属保持联系;而在这2天与陆方的协商过程中,会提出将台人送回台湾的要求,至于有几成把握,一切「还要协商」。

针对大马案台籍涉嫌人要在何地受审,陈士渠表示,打击涉及第三地的电信诈骗集团,应遵循「整案处理」原则,按照受害人所在地来确定管辖,因此本着有利于打击犯罪、保护受害人利益、实现司法公正的原则,「大陆决定将有关犯罪嫌疑人在大陆侦查、起诉和审判。」

▼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长陈文琪于13日表示,将向大陆方面提出将涉及大马案的台人接回台湾。(图/记者李毓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