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遇盘查撞警想脱逃 警:妨害公务最重关5年
张男拒捕还驾车冲撞、攻击员警,最后仍遭逮送办。(图/翻摄画面)
高雄市旗山警分局日前接获民众报案,指旗山区旗南二路上有违规停车,员警到场处理并欲盘查车主时,驾驶张男(40岁)不但拒绝,还驾车想逃,甚至开车冲撞警察、下车攻击员警等,造成执法的陈姓警员手部受伤、警车毁损,所幸在路过民众协助及陈姓员警负伤仍奋力压制下,张男仍就逮。
警方调查,张男除背负3个通缉外,另于去年2月间在屏东偷车,再将其他赃车车牌挂在这辆车上行驶想规避查缉,他冲撞员警想逃失败被逮时,警方再从其车上搜出安非他命等毒品,全案已依毒品、妨害公务等罪嫌移送桥头地检署侦办。
针对该案,旗山分局也表示,为了保护执法员警安危,立法院已于去年底三读通过刑法第135、136条妨害公务修正案,今年1月20号总统公布后施行,刑责大幅提升,以张男的案子为例,符合「驾驶动力交通工具或是携带凶器袭警」,判刑将从6个月起跳,最重可达5年,且无法易科罚金必须入监服刑,盼能让想挑战人民保母执法公权力的民众有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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