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累犯又撞死2人 重判7年半
▲超速酒驾,撞死2人1人受伤,彰化地院判有期徒刑7年半。(图/唐咏絮摄)
酒驾撞死人严惩重罚,决不宽贷!在2001年曾因酒驾,撞伤2人肇事逃逸,判缓刑3年的36岁卓姓男子,今年1月再度酒驾超速,喝得烂醉的卓男,将2名越南外籍移工撞死,1人撞伤,警方到场相验后,发现酒测值高达1.15毫克,彰化地检署侦查后依酒驾致死罪起诉,彰化地院15日判处卓男有期徒刑7年半。
判决书指出,今年1月8日晚间,卓男在烧烤店喝威士忌后开车返家,9日凌晨12点多行经彰化县和美镇和港路时,撞上骑电动自行车刚下班的3名越南籍女移工,其中26岁与23岁的阮姓女子当场死亡,另一名女子受伤送医,最后卓男自撞电杆,送医获救。由于卓男发生酒驾事件,并非一次,根本不知悔悟,有必要从重量刑,以遏止再犯同样事件。
▲超速酒驾撞死2人,彰化地检署侦查后依酒驾致死罪起诉。(图/记者唐咏絮摄)
法官审酌后发现,卓男在事件发生后与被害家属达成和解,同意支付丧葬费用27万余元,及以20万分期,各赔偿死者家属85万元,至6月底前支付完成,但被告后来变更款项支付条件,只愿意各支付5万元,同时将赔偿款项拖延到2021年。因此难见被告就本案犯行有弥补家属之意。
但卓男对法官请求说,他国中毕业,受雇安装冷气工作,目前已离婚,还要抚养4名未成年小孩,希望可以判缓刑,不过法官审酌被告,酒驾致死罪的法定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因此判处卓男有期徒刑7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