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北车搭讪男摸下体15秒!183CM鲜肉录影求救 干妹:你就是0样

阿明说,当天因没地方住,且没搭到火车末班车,才会答应和刘男住宿,没想到却被猥亵。(图/示意照/图中人物和新闻无关/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23岁高职毕业生阿明(化名指控,和一名50多岁刘姓男子住宿,却被摸生殖器长达15秒,吓得传讯息干妹,「我怕被强奸欸」、「看上我这种金刚芭比」;干妹则回「你他X就是一个0样」、「反攻」。但法官认为,阿明183 公分、72公斤,「如发生肢体冲突,当可轻易制伏被告」,因此判刘男无罪。

阿明说,自己是花莲人,当过饭店服务生旅馆柜台约3年,2016年11月23日晚间确定应征上台北市一间夜店,因太晚搭不到末班车,也无法朋友家睡;当时身无分文、居无定所,就在台北车站充电站和干妹讨论解决办法

阿明控诉,被告搭讪他说,自己是中部人且有老婆小孩,因时间太晚也没有搭到末班车,问他要不要将就一下一起去睡旅馆,双人房都是一样价钱,「被告看起来老实温和,我不想睡车站就跟被告去睡旅馆。」

▼阿明指控,刘男跨坐到他的身上,还拉下他的内裤摸生殖器15秒。(图/CFP)

阿明说,有想过把裤子穿上再睡,但因被告劝他说,大家都是男人,以自己觉得舒服方式睡觉,他就还是只穿内裤在床上玩手机,没穿衣服;他指控,被告洗完澡后问他需不需要按摩,不顾他的拒绝,开始按压他的手臂胸部,还拉下他内裤摸生殖器15秒。

阿明表示,在刘男问「可不可以为了钱与男生做爱」,他才知道对方同性恋者,「我回被告说没有办法,我是异性恋,不喜欢男生」;刘还跨坐在他身上,之后侧躺亲他的头发、脸部脖子

阿明当下为了搜证自保,用手机拍下过程,且传讯息给干妹,「我怕被强奸欸」、「现在在帮我按摩」、「我是不是该跑」、「他眼睛抹到大便逆」、「看上我这种金刚芭比」、「我不是0」、「我会直接变异男」、「重点是」、「他是阿伯」:干妹回,「你他X就是一个0样」、「反攻」、「感觉就是一个被X的节奏」、「所以你到底被X了没」。

刘男否认犯行,辩称以为阿明是同志,见对方只穿内裤,以为在引诱他,「我打破沉默,主动示爱」;按摩过程中,有亲阿明的脸部,以手碰触胸部、鼠蹊部,但没伸进去摸生殖器,更没有抚摸达15秒之久。

▼阿明说,自己不是同性恋,无法接受和男生发生关系。(图/CFP)

刘男辩称,有问阿明能否接受男生、是否会为了钱和男生发生关系,得到「不行」、「目前没办法」的回复,他见对方说不舒服,因此停止动作,后来避免尴尬就先离开旅馆。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认为,原告证称自己183 公分、72公斤,而被告50多岁,可判断自己比被告高大;被告与原告于身高、体型年龄上显有差距,如发生肢体冲突,原告当可轻易制伏被告,「殊难想像被告在体格及年龄均居劣势地位下,如何以违反告诉人意愿的方法对告诉人猥亵。」

法官说,被告试探、挑逗告诉人的行为,固非原告所愿、深感震惊、心生不快,然被告辩称,确认原告无与其发生性行为意愿时,即无勉强对方,实无法认定被告主观上有以强制手段、违反告诉人意愿的方式猥亵行为,且检察官提出的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无法认定刘强制猥亵,因此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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