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车遭舅公摸遍!少女怒反抗 他竟回:老婆是老鲜肉妳是小鲜肉
▲15岁少女到舅公工地打工,却遭摸胸猥亵。(示意图,非当事人/免费图库PAKUTASO)记者陈羿妏/台北报导
桃园一名15岁少女花花(化名)2017年8月暑假期间,与舅公学习水电工作,孰料,对方却藉工作过程,趁机抚摸她的胸部、私密处,猥亵得逞,并塞给她1500元的封口费。对此,一审桃园地院将舅公判刑10月,案经二审,日前高院维持原判,可上诉。
整起事件发生于2017年8月11日上午,花花经家人同意后,到舅公工地打工,却是恶梦的开端。舅公利用教导学习剪电线之际,伸手抚摸花花胸部,还将一度花花逼到墙角,不顾花花反抗喊「不要」,仍于工作、吃饭时间多次伸爪骚扰花花,像是爬梯子取物摸臀,前往用餐途中于无人巷弄袭胸等恶心行径。
工作结束后,舅公载花花返家途中,除了袭胸,更摸花花的大腿、下体,当花花怒回「要摸不会摸你老婆」,舅公却是边摸边回「老婆是老鲜肉、妳是小鲜肉」,到家后即收手,塞1500元给花花,想息事宁人。事后花花向辅导老师求救,全案因此曝光。
花花返家后向双亲诉苦,父亲随即打电话骂舅公,而舅公也坦承是「一时糊涂」立即同意赔偿11万换撤告,但却于和解书上写着「不小心碰到胸部,不是故意的,地方很窄」等语。
另外,舅公还拿出诊断证明,自称有精神疾病,签和解书当下是在情绪、精神皆生病状况下同意,并于审理时否认犯行,辩称当天交付花花工资1500元后,另付1500元是为了弥补花花「不小心」碰到胸部才给的,现场监工可做证,他没有猥亵花花。不过,现场工人则说,确实没注意到花花是否遭猥亵,因当天大家各忙各的,且工地旷大,不可能24小时都观察他人在做什么事。
对此,高院勘验花花自述、相关证词及证据,不采信舅公说词,但考量舅公与花花双亲已达成和解,因此审酌后维持一审量刑,将舅公判刑10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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