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翁对OL露鸟、前后摇摆 警无奈:年龄大无法拘留

昆明出现一名7旬翁在大街上「露鸟」,但警方却拿他没辙。图为示意照。(图/达志示意图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昆明市一名杜姓女子在上班途中遇到一名男性老人当街「露鸟」,还试图性侵她,躲开后发现这名老人在人少的地方就会对其他路人做出猥亵行为,最后选择通报警方。据了解,涉案老人已70多岁,根据大陆相关规定无法对他进行拘留,只能批评教育之后由家属领回。

据33岁的杜女表示,19日早晨7点50分左右,上班途中看到一个身着深色外套的老人从远处走过来,还露出猥亵的笑容,走进一看发现对方不仅将生殖器外露,还不停甩腰作出其他不雅动作。杜女心有余悸的说,「他试图抱住我进行猥亵,我发现后马上躲开并跑远」、「他的外套比较长,裤子拉链是开着的,人多的时候他就把衣服盖下来,人少就把衣服拉上去暴露自己生殖器」。

警方获报后立刻将老人带回派出所,但由于这名老人已经70多岁,依照大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无法对他进行拘留,现在只能批评教育后由家人领回看管。

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泽对此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启动修订程式,该条款预计将进行一定修订,对于一些多次违法的70周岁以上的人员采取处理措施;根据大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生殖器属于猥亵,严重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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