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一夜情「被弄痛」 女认男方太粗鲁告性侵

▲有女子男子发生一夜情后,因不满对方太粗鲁弄痛她,事后她告对方性侵。(图/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万华区诚品书店逛逛时,搭讪了一名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女生,之后两人看对眼了,不但共吃晚餐还到旅馆发生一夜情,隔月两人也如法炮制,不料事后女方却告男方性侵,原因竟是「对方不够绅士还弄痛我」。检方认定这与一般常理不符,予以男方不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发现,今年暑假期间,40岁的陈姓男子和指控性侵的女子,先后前往西门的诚品书店选书和看书。陈男事先观察了女子一阵子后,主动找话题搭讪对方,2人因此聊了起来。闲聊一阵之后彼此互有好感,陈男邀约女方共进晚餐,女方同意,用餐后还到附近旅馆发生一夜情,清晨共用早餐后才各自离开。

一个月后,陈男又邀约女子共进晚餐,之后又发生一夜情,隔天一同用完早餐后才离开。但事后女子提告陈男性侵,她认为陈男在床上「不够绅士、温柔」,总是「太粗鲁、弄痛我」,完全不顾她的感受,因此向警方报案

检方事后根据女子陈述2人当时嘿咻的过程,认为其互动和表现的模式,不符遭到性侵后的反应,因此予以陈男不起诉处分。